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孜州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十七条措施》等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州政府同意,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计划共187名。其中:初中教师76名、小学教师89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幼儿教师21名。所有招聘岗位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甘孜州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通过网络报名,统一考试等程序择优招聘。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幼儿教师岗位面向甘孜州招聘,其他岗位面向四川省招聘。考生户籍须2023年4月31日之前落户在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范围区域内(不含2023年4月31日后迁出)。因升学将户口迁入本人就读高校的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2.招聘对象: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招聘范围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热爱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7年5月23日—2005年5月22日期间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回避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机关事业单位未转正的试用期人员;
7.与甘孜州签订了省属公费师范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
本次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6日09:00至5月22日18: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学专业和学历以毕业证书原件所标注的专业和学历为准,必须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完全相符。(考生毕业证标注所学专业名称后带有括号内容的,括号前的专业名称须完全相符)。
(2)填报信息时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原件标注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除特殊教育教师(编码2302012)、小学数学教师(一)(编码2302015)、小学语文教师(一)(编码2302018)等岗位外,其余岗位均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自愿选择单位。
(4)小学数学教师(二)(编码2302016)和小学语文教师(二)(编码2302019)需加试藏语文。
(二)报名流程
1.选择岗位
考生登录报名网点后,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此次考试招聘,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填报虚假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两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
4.资格初审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内容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考生报名后的两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重新上传照片。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5.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23年5月16日至5月24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在规定时限内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考试或岗位取消,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的标准缴纳考务费。不加试《藏语文》的岗位,需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共计100元/人;加试《藏语文》的岗位,需缴纳三科笔试考务费共计150元/人。
6.笔试开考比例和名额调减
本次考试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各岗位有效报考(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报名缴费结束后,因无人报考或未缴费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将相应调减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发布。
7.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且报考岗位招聘名额未被取消的考生,于2023年5月30日至6月3日12:00前,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合理安排及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准时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后要认真核对各项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完整。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或照片不完整的在笔试前要及时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康定市南郊木雅路一段308号人社大楼1002办公室)进行信息更正签章确认。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因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照片不完整未进行更正确认而无法参加笔试的,责任自负。
五、政策性加分
(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人社部门签订协议,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出具在村(社区)任职的证明材料原件,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其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转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可按服务期分段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我省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教育体育局或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或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各基层服务项目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作为加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本人于2023年5月31日或6月1日(上午09:3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上述各项要求的规定材料及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康定市南郊木雅路一段308号人社大楼1002办公室)进行加分审查登记。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本人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材料。
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起止时间、年度考核情况及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定向)招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等)。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登记。凡提供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加分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1)不加试《藏语文》的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专业学科》两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加试《藏语文》的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专业学科》、加试《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
上午09:00—11:00《教育公共基础》
下午13:00—15:00《专业学科》
16:00—17:00加试《藏语文》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居民身份证、过期居民身份证及户口薄等其他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
(1)不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40%+《专业学科》×60%+政策性加分;
(2)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40%+《专业学科》×50%+加试《藏语文》×10%+政策性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注意:笔试任一科目分数低于该科目所有考生(除缺考和违纪考生)平均成绩70%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任一科目缺考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与最后一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总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及时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公布。
2.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一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3)《报考信息表》一份;
(4)《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双面打印)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须有本人照片和公安机关鲜章)。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以下要求执行:
①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由所在院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须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和拟发证时间)。
②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资格复审当天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及教师资格面试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参加学校免试认定的2023年应届师范生,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资格复审当天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能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当天提供由毕业院校教务处开具的本人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证明(盖鲜章)原件及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考生若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公告》要求,最迟于2023年8月1日提交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和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原件,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证书的,均取消拟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8)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archive/***)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说课。
3.面试语言要求:英语学科用英语面试;其余学科均用普通话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折合前)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教育公共基础》、《专业学科》、加试《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由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修定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因考生自动放弃、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有关报考信息、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拟聘用资格。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审核材料不齐及逾期未参加审核确认的均视为审核确认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责任自负。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岗位后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管理
(一)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后,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其签订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要约定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及时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新聘用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期限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
(三)州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十二、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招聘教师,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事项,均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初审、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事项,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责任自负。
(五)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打印多份备用。
政策咨询电话: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2823132;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网上报名(缴费)技术支持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6-2835281。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甘孜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6-2834772;
中共甘孜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6-2877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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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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